撒網捕魚選錯地 保安糾違路長遠
4月30日下午5時,廖家溝城市中央公園高家河南側景觀河內,一名40歲左右的中年男子正撒網捕魚。
景觀河道無論何種方式捕魚都是絕對不允許的。巡邏至此的車巡隊員藍小春、朱南平立即上前勸離,起初捕魚男子不太配合,認為自己沒有電魚不違法,景觀河又不是家魚塘撒網捕點魚改善一下伙食很正常。
“捕魚行為本身沒有錯,既能放松心情尋找快樂,又能勾起兒時摸魚捉蝦的美好回憶,更現實的是捕點野生魚蝦嘗嘗鮮沒有不妥的地方。”捕魚者的想法物業隊員給予了肯定,問題根本是撒網捕魚選錯了地方,這里是城市中央公園,景觀河是供市民游客觀光賞景的場所,不是想捕魚就可以捕魚的地方。景觀河捕魚,一會對河面的荷花、睡蓮,花草植被造成破壞,二會對景觀河沿線綠化草坪,花草樹木造成了人為踐踏;更為甚者,景觀河捕魚行為嚴重妨礙現階段國家文明城市復查,作為揚州市民更是缺少應有的擔當和責任”。
通過物業隊員的耐心勸說,捕魚男子認識到了景觀河捕魚行為是不對的,對物業保安認真、執著的工作態度深感敬佩,并紅著臉表示今后不再來景觀河捕魚了(廖家溝城市中央公園 韋長英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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